常用指南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时间:2018-09-28    浏览:

一、参保流程

(一)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我中心在收到起薪通知后,将启动参保程序,同时在工资发放当月代扣个人社保缴费,首次含社保补扣费用(报到起薪当月至工资发放上月)。

(工资查询路径: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智能财务-工资查询)

1. 提交参保材料

l 新教工(中国国籍)参保时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将由我中心直接从人事库或报到系统中提取,一般不需要单独提交参保材料,只需要开展重复参保自查

l 外籍教工参保登记时需提供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报到后,本人或者单位外事秘书(或课题组秘书)需及时将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社保中心邮箱si6155@xjtu.edu.cn,邮件标题请命名为【报到单位+姓名+证件号

2. 进行重复参保核查

新教工参保前,请务必确认本人名下不存在生效中的医保参保关系(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新农合),否则会因重复参保导致我校参保失败,延迟待遇享受

核查路径:

职工本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查询自己的医保参保记录及参保状态。

停保申请:

l 职工医保如未停保请直接与原单位联系,办理停保手续

l 居民医保(含大学生医保、合疗等)如未停保可通过APP内【地方专区】,选对应参保地的【城乡居民停保申请】进行办理(特别提醒:1.以前参过保已不再缴费并不等于自动停保,仍需申请;2.多个地区参过保的,需要逐一办理停保;3.无法通过APP操作的,请联系原参保社区或原参保学校办理)。

因在其他单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存在未做实的虚账等特殊情况导致养老保险参保失败的,社保中心将在原单位业务办结后重新参保或续保。

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确认

准聘制实验技术人员、中学教师,来校前如缴纳过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校在网上平台办理“人员续保”后,将短信通知本人进行“续保确认”。请续保职工接到通知后,尽快登录《陕西社会保险APP》,在【业务办理】-【停续保】-【续保确认】功能中进行确认操作,确认完成后方能成功续保到我校

(二)社保卡申领

一般来说,新入职人员在完成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后,即可自行申领社会保障卡。社保卡由陕西人社统一制发,本人可在“交大社保”微信公众号中点选【服务指南】-【医疗保险】-【社保卡】查看领卡攻略。

有过西安市参保经历(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新农合),已领取过陕西省制发的社会保障卡或已存在制卡数据,则无需再申领新卡。

申请领卡的参保人可以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官网-办事-社会保障卡)查询制卡进度、预约领卡、激活、自助挂失等,用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人社热线12333咨询。

(三)转移接续

      1.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来校前有外省、外地等非西安市医保统筹区域参保经历的教职工,如原参保机构已经接入国家医保平台,则可登录 “陕西医保”微信小程序/APP,依次点击 【服务】-【异地业务】-【省内医保转移申请】或【跨省医保转移申请】自行办理。暂未上线国家医保平台转移接续功能的地市,暂时无法办理转移接续。

军转人员需将原单位开具的转移凭证交至我中心,由我校经办人前往医保柜台办理转移接续。目前,军转人员只做年限认定,个人账户不做转移,由原单位办理个人账户清退。

      2. 养老关系转移接续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关系无需立即办理转移手续,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缴费记录并不会被清空,个人账户储存额也按规定计息,可以在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确定待遇领取地时后再申请办理转移接续。

陕西省内流动就业或跨省流动就业的,建议退休前一年或者退休待遇领取地确认后,再将其他省份的养老保险统一转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

办理流程请参考《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指南》http://hr.xjtu.edu.cn/info/1132/8832.htm

我中心在收到转移资料后会根据学校养老制度改革进度及工作安排适时启动转移接续,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致电学校社保中心。

二、险种介绍

(一)在编职工

      1. 西安市城镇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我校从2013年12月起参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022年,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生育保险同步实施。请关注交大社保“或“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获取最新医保动态及政策。

      2.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

我校于2018年8月起参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3.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包含配套职业年金)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部署安排,我校自2014年10月起参加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本人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查询个人账户。

失业保险暂未实施。

(二)准聘制实验技术人员、中学教师

      1.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单位设立企业职工养老户,专门办理准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及准聘期中学教师养老保险参保业务。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 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我单位于2021年1月起设立企业职工医保户,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单位每人每月缴纳6.4元,个人缴纳1.6元。

3. 西安市城镇职工失业、工伤保险

我单位于2021年1月起设立企业职工失业、工伤户,其中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三、联系我们

地址:兴庆东五舍B座106室/创新港涵英楼F10-10144

电话:029-82666155/029-88960025

箱: si6155@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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