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对象:达到最终退休年龄的教职工
二、办理部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简称“社保中心”)
三、办理依据:《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退休工作办法》(西交人〔2025〕78号)
四、线上审批流程(单位)
(一)审批平台
登录学校新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目前需通过电脑端登录):
1.登录网址:http://xjhrms.xjtu.edu.cn(需内网访问;校外请先登录VPN:http://vpn.xjtu.edu.cn/)
快捷入口:通过学校主页右下角“教师平台”进入。
2.业务模块:单位端“退休审批”、个人端“退休办理”。
(二)审批流程
1.人力资源部发起流程:线上发起退休办理,系统自动推送短信通知。
2.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审核:人事秘书收到短信后登录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短信通知拟退休职工登录系统查看职能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涉及三级审批的单位,依次由三级单位人事秘书、三级单位负责人、二级单位人事秘书、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
3.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负责人收到短信后登录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同步抄送流程至国资处、实验室处、离退处等职能部门线上审核(职能部门审核情况不影响退休流程)。
4.人力资源部终审:终审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教职工退休审批表》,单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说明:前期个人已通过[退休时间确认]或[高级专家延退]模块确认过,正式退休办理流程无须个人再次确认。
五、退休手续办理提示(个人)
(一)退休前办理
1.前往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签署档案专审表并提交照片:本人收到短信后,前往社保中心签署档案专审表(用于办理统筹退休),并提交1张两寸照片(用于办理退休证)。短信抬头为【西安交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
(2)申领一次性退休补贴(符合条件者):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以及获得科学技术奖励的高级专家,退休时报送《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一式两份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经学校审核后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详见人力资源部主页-办事指南-一次性退休补贴申报指南。(http://hr.xjtu.edu.cn/bszn/shbxglzx.htm)
(3)企业养老接续(如有):来校前有企业养老缴费记录的,需联系原单位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发送至si6155@xjtu.edu.cn。
详见人力资源部主页-办事指-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指南。(https://hr.xjtu.edu.cn/info/1132/8832.htm)
2.前往校医院申领独子补贴:在职期间尚未申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职工(在职工资已发放独子补贴120元/月的无须重复申领),前往兴庆校区校医院一楼大厅医保办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2668474,申领材料详见校医院主页-计划生育-拟退休职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流程:http://www.collegian-health.xjtu.edu.cn/info/1008/1529.htm
3.办理资产交接:按国资处要求,在资产系统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确保个人名下已无资产。资产系统:https://zcc.xjtu.edu.cn/,联系电话:88963685。
4.其他:按实验室处要求,确认物联系统无欠费,化学品系统无库存,联系电话:88968520。
(二)退休后办理
1.退休报到及退休证领取:
请关注西安交通大学企业号消息中心通知,及时填写新退休人员报到信息,退休次月中旬到档案所在校区离退休办公室领取退休证。离退休处联系方式:

2.退休费发放相关事宜:
退休次月由学校预发退休工资(首次发放可能含在职期间社保缴费清算,多退少补),查询路径:"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智能财务-工资查询-筛选"未纳入社会统筹养老退休"。学校分批办理统筹退休手续后,兑现正式养老待遇(养老金及职业年金),发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并于次月清算待遇差额。请提前做好如下准备:
(1)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至任一制卡银行网点办理(制卡银行见社保卡左上角)。
(2)下载注册“陕西社会保险”APP。待收到纳入统筹短信提示后,完成首次资格认证(年检认证),每12个月至少认证一次,逾期认证系统将自动停发待遇。
3.公积金提取:
按《退休人员公积金提取流程》办理(详见住房处官网:https://dhm.xjtu.edu.cn/info/1039/1930.htm)。
4.党组织关系转移:
携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离退休处各校区办公室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六、其他说明
1.退休办理进度查询:个人可通过通过电脑登录系统“退休办理”模块(http://xjhrms.xjtu.edu.cn),查看本人退休信息、单位审核进度及职能部门办理要求。
相关职能部门如下:

2.退休时间表述说明:此前学校通常说的退休时间是指领取退休待遇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退休时间的标准表述,现明确将退休时间统一表述为“领取退休待遇前一个月”,实质一样。此前办理的退休证和系统记录的退休时间不作变更。
七、审核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