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对象:聘用在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高级专家
二、受理部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兴庆东五舍B座106室/创新港涵英楼F10-10144
电话:029-82666155/029-88960025
三、办理依据:《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退休和提前离岗暂行办法》(西交人〔2007〕38号)
1.聘用在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的高级专家,首次可申请延退5年至65周岁,最多不超过67周岁;
2.聘用在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的高级专家,首次可申请延退3年至63周岁,最多不超过65周岁;
3.满足西交人〔2007〕38号第十条的,可继续申请延长退休时间,每次可申请延长一年,申请不得超过两次。
四、办理平台
1.平台名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简称人事系统)“高级专家延退”模块
2.登录网址:hrms.xjtu.edu.cn,需内网访问,如在校外请先登录vpn(快捷入口:学校主页右下角“人事系统”)
五、办理流程
1.人力资源部发起延退流程。社保中心登记“申请延缓退休时间”,合同与考核办审核聘期考核结果及有关事项。
2.学院审批。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协助本人填写“延缓退休期间拟完成的主要工作”,并严格审批,审核通过的,可选择或取消向本人发送短信提醒。审核不通过的,需通知本人线下办理退休手续。
3.本人确认。本人收到短信或学院(部)通知后登录人事系统“高级专家延退”模块进行确认,可修改“近几年来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及“延缓退休期间拟担任的主要工作”等内容,并点击“确认延退”或“确认退休”。
4.单位提交延退表。本人点击“确认延退”后,学院(部)在系统下载打印《中央驻陕机关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缓退休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退。本人和学院可通过“高级专家延退查看”查询审批状态。
六、延退时间说明
在岗教师(包括中小学教师)校内退休手续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出生的于当年九月份退休,下半年出生的于次年三月份退休;按照国家及陕西省退休政策,教师在达到本人岗位等级规定的退休年龄生日当月应办理退休手续并自次月起享受养老待遇。故,社保中心根据生日填写延退时间发并起延退流程,校内仍按学期执行。
例如,某二级教授,1963年6月生,2023年9月办理延退手续,社保登记延退时间为:2023年07月-2028年06月,校内执行延退时间为:2023年09月-2028年08月,学院打印延退表后按照社保中心登记的延退时间签署:同意延退至2028年6月。
附:高级专家延退办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