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对象
1.由企业或省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我校的职工,即跨制度或跨省流动人员;
2.由我校调出至企业(含灵活就业)或省外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
注:优先处理临近退休职工的转移接续申请。
二、受理部门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兴庆东五舍B座106室/创新港涵英楼F10-10144
电话:029-82666155/029-88960025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办理渠道
1.电子社保卡(个人申请)
2.参保单位(机构)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单位/机构申请)
五、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本人通过电子社保卡,提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即可,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1.登录电子社保卡,[首页]-[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点击需要办理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
比如,从企业调入学校的,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3.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比如,从企业调入学校的,转入险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就业地(转入地)行政区划:陕西省-陕西省省本级,转出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参保地(转出地)行政区划:根据原单位实际参保机构选择相应的省、市、区。
4.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
5.申请人可以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申请记录]功能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通过[进度查询]功能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二)参保单位(机构)申请
1.本人联系原单位(机构)办理养老转出,并出具转移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扫描件发至学校社保中心邮箱si82666155@xjtu.edu.cn。
2.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凭证上原参保机构的信息发起转移流程。
六、电子社保卡申领渠道
除了电子社保卡官方APP、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陕西社会保险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云闪付、人社部门APP、服务银行APP等渠道均可申领电子社保卡。
附: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
http://xahrss.xa.gov.cn/wsfw/shbz/bgxz/5f509b2af99d65030017ab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