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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站内通知

2019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19-01-24    浏览:

各学院、流动站及博士后: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布了《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为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实施效果,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回国)从2018年起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由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统一组织资助评审工作。为做好我校博士后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以下简称“引进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2019年度计划资助300人。

引进项目资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引进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再发基本薪酬10万/年,申请人同时可申请陕西省3-6万元/年的生活资助。引进项目入选者入职后按照校内特别资助博士后管理。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 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四)申请人自主联系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获得流动站推荐。

(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六)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项目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博士后项目资助。

(八)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引进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全年可以随时申报,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以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分批次组织评审(即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15日收到的申报材料参加2019年第一次评审,以此类推)。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其进站时间须不早于提交申报材料时相邻批次时间节点的6个月以内。

项目将按照“随时申请、适时评审、择优资助、先到先得”的原则开展项目资助工作,请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把握项目申报时机。

(二)申请人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时将《“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中文或英文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报送所在学院。

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提供由学院或学位办提供的证明)、《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三)学院审核上报

各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统一出具学院推荐意见,分别在3月14日、6月14日、9月14日之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错过时间节点的申报材料将归并到下一批次上报。

四、请各设站单位务必注意各批次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人:贺睿 韩骁

联系电话:(029)82668755

邮箱:xjtupd@xjtu.edu.cn

邮政编码:710049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主楼E座1504

 

西安交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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