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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站内通知

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5批面上资助项目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9-01-24    浏览:

各学院、流动站及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已经发布《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链接)。根据《指南》,现将我校申报中国博士后基金第65批面上资助的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及比例

2019年,面上资助对于自然科学类学科的资助标准提高到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类学科资助标准保持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9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报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一年半以内,并且在站期间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5、入选全国博管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项目人员,派出期间不能申报。

6、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需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最新版申报软件,仔细阅读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申报软件使用说明,通过软件填写申请书。登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博士后进站申请时的账号和密码。

2、请于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申请书的撰写和合作导师审核,并将纸质版送交学院(电子版可先不提交)。

3、学院须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本学院的项目申报书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4、申请人务必在2月26日前进行网上提交。提交后如需修改,请在2月26日到2月27日联系驳回修改,其它时间不受理。

5、各学院于2月28日前将最终版纸质材料(申请书1份)整理好送交人力资源部。

四、注意事项

1、博士后基金是学校对博士后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均须申报。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将被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在申请系统内上传申请文件后,务必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请再次打开核对提交的材料是否正确,是否有乱码。

4、如需对上传的材料进行修改,请务必在2月26日到2月27日两天联系博管办驳回修改(避免电话联系,请通过学校博士后QQ群留言),其它时间不受理。

5、二次进站的博士后可再次申请博士后基金。

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项目申请,请点击链接查看:第12批特别资助(站中)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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