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人力资源部时间
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18日
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2015年度和2016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且没有获得过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在站期间只可申报一次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上述人员要求均为所获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包括子项目的主持人)。
2.所获得的资助项目均为进站之后两年内期间申请并取得,研究工作正在进行。
3.申报基金项目通知已下发,并且相关资助资金已经到位。(注:所有获得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子项目一概不纳入配套资助范围。)
申报材料:
1.《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加盖财务处公章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在国家基金委系统中下载打印通知,加盖科研院/社科处公章)
3.首批到款单据复印件,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2016年度”
2.自行计算并写清申请额度
3.学校银行账户:西安交通大学 3700023509088100314 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
4.之前已经申请过,并且在公示名单的,本次不能申请。
材料报送地址:主楼E1504
联 系 人:贺睿 韩骁
联系电话:029-8266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