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站博士后人员领取降温费的事项通知
时间:2010-06-12 浏览:次
各位博士后: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2010年降温费博士后人员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防暑降温时间
6月1日至9月15日(共107天)。
二、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
每人每天1.00元。
三、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
1.截止2010年6月10前在站的国家计划博士后;
2.企业博士后按照企业工作站的规定办理;校内博士后及项目博士后属在职人员,按原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6月10至9月15日期间新进站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按实际在岗天数发放;
四、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办法
博士后的降温费从博士后本人的日常经费中支出;博士后本人携本人日常经费卡到人力资源部(博办)办理签字、领款手续。
人力资源部
20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