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师日常管理工作中,现就做好师德考核工作说明如下:
一、师德考核的组织实施
在人才招聘、年度(聘期)考核、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奖评优、导师遴选、人才推荐评奖等工作中,分党委(党工委、总支)负责组织对应聘者或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守师德情况考察,考核结果是教师聘任、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工作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一)人才招聘
在各类人才招聘工作中,围绕以下环节对应聘者组织师德考核。
1.本人自述及他人推荐。应聘者对本人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客观描述,同时提供至少三封反映本人学习工作表现、思想道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内容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教授推荐信。
2.原单位鉴定。国内应聘者提供原学习、工作单位对其思想品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包含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内容。
3.党支部、系(所)考察。党支部和系(所)负责人与应聘者谈话,了解其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兴趣爱好、做人做事态度、人际关系情况等,并对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考察意见,为学院考察提供参考。
4.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学院考察。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和学院通过电询、函调、走访、查询网上言论,与应聘者导师、同学、同事或推荐人等联系,与应聘者谈话等方式,了解其学习工作履历、政治立场、宗教信仰、思想品质、人际关系、奖惩情况以及其配偶国籍、宗教信仰情况等,复核其学习工作履历、应聘材料等的真实性,签署考察意见。未通过考察者,不得向学校推荐。
5.学校审核教师工作部对应聘者的材料和档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开展海外背景核查,并对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二)年度(聘期)考核
1.个人自述。本人对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其师德表现进行客观陈述。
2.党支部考察。党支部对个人自评内容进行审核,对其教育教学、学术活动、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进行考察并签署鉴定意见。
3.分党委(党工委、总支)考核。分党委(党工委、总支)结合被考核人员日常表现、党支部鉴定意见、群众意见等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明确被考核人员是否存在师德失范、违纪违规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考核即为不合格。
(三)专项工作
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奖评优、导师遴选、人才推荐等工作中,对候选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师德考核。
1.个人自评。本人对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其师德表现进行客观陈述,需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1)教育教学方面。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心教书育人。是否有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行为。
(2)学术活动方面。是否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坚守学术良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3)为人师表方面。是否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坚守廉洁自律。是否存在支派学生承担与教学、科研、管理等无关的事务,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缺乏团结协作精神、与同事争名夺利等行为。
(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党支部考察。党支部对个人自评内容进行审核,对其教育教学、学术活动、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进行考察并签署鉴定意见。
3.分党委(党工委、总支)考核。分党委(党工委、总支)结合申请人日常表现、党支部鉴定、群众意见等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明确其是否存在师德失范、违纪违规情况。如果存在师德失范、违纪违规情况,一律不予推荐。
4.学校审核。教师聘用委员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师德考核结果,凡存在师德失范、违纪违规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工作要求
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学院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以上要求,全面、认真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对师德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教师工作部
2019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