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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缴费方式变化的说明

时间:2017-06-26    浏览:

全校教职工: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改进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缴纳方式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331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学校研究同意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陕西省有关规定,教职工医疗保险重大疾病补助费(每人每月8元)由原来“学校代缴”改为“由省级医疗经办机构(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直接扣缴”,特此说明。

为方便教职工随时查询个人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每月入账及使用情况,社保中心开设了“交大社保”微信公众号,校内教职工可搜索微信公众号“交大社保”并加关注,即可随时查询个人有关信息,了解国家及陕西省和学校社会保险(医保、养老、工伤等)方面相关政策和资讯。

社保中心配置了专用电脑供广大教职工查看相关信息,欢迎前来查询。

社保中心地址:兴庆校区教学区东九舍一楼(校医院南侧学生超市对面)

电话:82666155

联系人:杨老师 王老师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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