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丢失后须立即进行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7天。持卡人在确认遗失卡后须进行书面正式挂失。
口头挂失必须分别对社保业务和金融业务进行暂停处理。金融业务拨打对应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办理,社保业务拨打12333电话办理。
持卡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发卡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换卡手续。30个工作日后,申请补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陕西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到申办的银行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口头挂失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可通过电话和专用网站等服务渠道自助撤销。如果已办理正式挂失手续,补换卡将不能进行撤销,原社会保障卡作废。
社会保障卡的首次发放为免费发放。因被盗、丢失、损毁等原因补换社会保障卡的,适当收取工本费。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全省统一标准为20元,由各社会保障卡对应的发卡银行收取。各合作商业银行收费之前须向物价部门报备,在银行网点进行公示,给补换卡人开具相应收费票据。
在办理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急需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的持卡人,需持在发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的《陕西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设立的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窗口免费申领临时卡,并在此窗口领取新补换的社会保障卡。在交还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之后,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卡方可使用。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也是实行金融业务应用的重要介质,所以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
我校使用的社保卡是交通银行制作的,如果丢失,需要到西安市北大街西华门的交通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卡临时卡需到陕西省政务大厅(位于南二环省体育场内省政务大厅一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