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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3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人社部、陕西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要求,为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现开展安置到我校的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工作,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下达退役命令,并安置到我校的退役军人。

二、转移程序

1.本人提交转移凭证扫描件由原单位出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以下简称转移凭证),将转移凭证扫描件发至社保中心邮箱si6155@xjtu.edu.cn,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军转-姓名。原则上原单位已将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如遗失请联系原单位补办。(提交过凭证的跳过本步骤,报到时归至个人档案的社保中心已全部复印)

2.学校出具电子版联系函。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凭证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至本人邮箱。(已完成转账的跳过本步骤)

3.原单位或个人转移补助资金。单位未转移补助资金(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本人将电子版联系函发回原单位,由原单位按缴费凭证所列资金数额分别汇入联系函所列银行账号;

原单位已将补助资金发给本人的,由本人按照缴费凭证所列资金数额分别汇入联系函所列银行账号。(建议在银行柜台汇款,确保子账号和VA号正确输入。)

原单位已将补助资金汇至我单位公户的,请直接提供银行回单或汇款时间,我单位将联系上级社保部门确认资金准确汇入。

4.学校办理养老关系接续。转账完成后,请将银行回单发至社保中心邮箱,由学校向陕西省省本级申报养老关系转移接续。

5.办结告知。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周期较长,办理完毕后,社保中心会发送办结告知邮件或短信。个人也可自行登录“陕西社会保险”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等查询,或前往社保中心现场查询。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上级社保部门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行“总对总”模式,即依托全国统一的军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平台,由军队资金管理中心与人社部社保中心统一通过数据总对总传递、转移资金总对省清算的方式进行转移的模式,无需退役军人申请,也无需提交转移凭证。(2024年3月1日前退役的军人不适用上述模式,仍按原有模式办理转移接续。)

2.请单位或个人转账时务必仔细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确保汇款时正确输入银行账号。(养老保险汇款账号为61050191000400000408-71417,请注意子账号“-71417”需填写在账号栏,不能写在附言上;职业年金汇款账号为102474281534VA71401,请注意“VA71401”原则上要填写在账号栏,如系统无法填写,需在转账时备注“VA71401”,否则资金无法入账。)

3.军人退出现役后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与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4.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个人携带的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侵占、挪用。原单位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发给本人的,请尽快筹集资金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汇款,逾期不缴将影响本人养老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1:创新港校区涵英楼东F10-10144

029-88960025

地址2:兴庆校区东五舍B座106

029-82666155

邮箱:si6155@xjtu.edu.cn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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