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看门诊的患者注意了,就诊时切记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农合本等凭证,这样才能享受门诊诊查费的报销。
从今天开始,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包括军队、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医院,全部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方案。
药品取消加成意味着在医院买药少花15%
“目前有几千名住院患者,涉及所有患者的重新登记、费用的调整。”昨日,省医院财务处负责人介绍说,对于住院患者,医生都会提前1天开医嘱安排输液、检查等,开单后费用就计算上了,但4月1日起价格要变化,此前的费用要及时调整,该退的退,该加的加,比如药费降了,但床位费增加了,还需要重新在新系统内对患者进行登记。而对于门诊上必须提前预约的CT、磁共振、B超等检查,之前患者已经付费,这些检查是降价的,4月1日后患者来检查时,将现场进行退费,不能向患者多收一分钱。
此次价格调整最大的变化就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给患者。而此前医院的药品加成为15%,也就是说,同样的药品,4月1日起在医院购买时,将会比之前降价15%。
报销范围:省市医保及西安市农合
“4月1日起来门诊看病,要记着携带医保农合凭证、身份证等,这样才能享受到诊查费的报销。”西安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提示说。自2017年4月1日起,所有参保、参合门诊患者持参保证件及身份证享受诊查费优惠政策。证件不全者,无法识别参保、参合身份,不予享受诊查费优惠。持有西安市居民医疗一卡通的患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保证件在门诊相对应的医保收费窗口进行身份识别,并将医保信息录入就诊卡;无卡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保证件在门诊相应医保收费窗口办理就诊卡。在一个医院就诊只需第一次在门诊收费窗口完善就诊卡的医保识别即可,后续就诊除特检特治项目外无需携带相关证件,可直接按原流程使用已完成识别医保身份的就诊卡挂号诊疗。
根据调价方案,此次门诊诊查费用(含挂号费)新增部分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自付部分诊查费用并未提高。
省医院财务处负责人表示,如果4月1日有医保农合患者没拿凭证,那就会面临诊查费无法报销的尴尬。调价后三级医院主任医师诊查费15元,医保补助8元,个人自付7元;副主任医生12元,医保补助7元,自付5元;普通门诊诊查费8元,医保补助4元,自付4元。在挂号时提供凭证,就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这样算下来个人支付与此前一样。他同时提醒,目前诊查费报销的范围是省、市医保及西安市农合,省农合等政策还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