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12月1日上午,陕西省人社厅和陕西省财政厅共同召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力军,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刘红春,在会上分别就加快推进改革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悉,国务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发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改革工作列为2015年重要改革任务之一,重点考核。省政府成立了常务副省长挂帅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我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各级人社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按要求提早对机构、设施、场地、人员等进行了整合,从政策制定、信息系统建设和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各项准备,全省改革工作基本平稳推进。
冯力军在讲话中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次换模式、改方式、变体制、转机制的根本性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及我省改革的主要政策,不等不靠,加快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按照省上要求,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密切加强与财政、组织、编制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实施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各市改革工作方案要及时上报,实施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加强联系沟通。二是要加快工作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排出改革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加强督办,加快启动实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及时落地。三是要做好政策衔接。我省实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政策规定,不得自行其是、擅自改变。改革启动实施后,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做好老办法与新制度的衔接,对原试点政策进行认真的清理规范,妥善处理改革启动实施期间和以前遗留的问题,确保改革推进平稳顺利。四是要做好培训和宣传。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宣传,帮助相关机构和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策和经办业务流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刘红春在讲话中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妥善做好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此前各地开展的改革试点、以及转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部分省级部门、单位,部分中央驻陕单位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