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校职工及时申报和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即“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在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在一个月时间里克服多重困难,加班加点,完成了申报材料准备、定点协议签订、工作人员调配、专用设备购置、系统接入调试、审批医师遴选聘任等诸多环节的工作,目前顺利通过了省医保中心检查验收,被正式确定为陕西省省级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定点医院。“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系统自2014年12月29日起正式在我校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开通运行,荣命哲副校长、颜虹副校长及人力资源部、医学部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在第一附属医院刘青光副院长陪同下在第一附属医院现场检查了系统运行情况。
今后,我校职工可以随时选择第一或第二附属医院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鉴定。陕西省省级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中确定的原发性高血压(A)等28种特殊慢性疾病均可在我校第一、第二附属医院进行申报鉴定。一般情况下,自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获知鉴定结果;通过鉴定的,由鉴定医院发放《陕西省省级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从次月起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