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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闻

关于社保卡发放以来就医问题的说明

时间:2014-05-16    浏览:

自我校于2013年12月开始发放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至今,还存在关于如何持卡就医等方面的问询。为此,说明如下:

一、必须要持卡就医。当参保职工前往省级定点医药单位就医、购药时,请出示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并主动交予相关人员审验。就诊后带社保卡及处方、化验单、检查治疗申请单、住院证到就诊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履行审核手续,再进行门诊缴费或办理住院手续,即可按医保政策待遇实时结算(即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凡未持卡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省医保中心一律不予报销。

二、凡至今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职工,请及时与社保中心联系;新报到职工在正式报到入职后及时向社保中心提供1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和身份证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到省医保中心办理社保卡。

三、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尽快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根据医保政策,长住异地人员需先在省医保中心办理《陕西省省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的审批备案手续,省医保中心方可受理报销。

因此,目前尚未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的长住异地人员,请尽快到校医保办办理审批手续。

四、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的审批。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除恶性肿瘤是随时申报外,其余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申报是在下半年接到省医保中心的通知后,方进行递交申报。届时,关于慢性病病种的申报工作会由校医院专门发通知说明。

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申办的具体要求请向校医院医保办咨询。

五、发现社保卡本人信息错误的及时办理变更申报。持卡后,如发现本人姓名等信息错误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尽快到学校社保中心办理相关变更申请事宜,以免影响使用。

以上问题说明及温馨提示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周知,以更好地服务大家。谢谢!

学校社保中心地址:校本部梧桐西道北段学校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院内(电话82666155)

校医保办办公地点:校本部校医院一楼(电话:8266524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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