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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医疗保险参保职工2025年缴费基数及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5-11-14    浏览: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医疗保险参保职工2025年缴费基数

                              及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开展西安市202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5〕23号)要求,我校已完成本年度参保人员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与申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510月我校在编在职参保人员。

二、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参保人202412月个人工资收入中的基数项确定。个人缴费工资高于 24948元的,以 24948 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工资低于 4990元的,以 4990元作为缴费基数。

新基数20251月起生效

三、调标补扣

学校将于202512月起调整参保职工个人医保代扣标准,并在12月工资中补扣1-11月缴费标准差额

如有疑问,可致电社保中心: 88960025(创新港),82666155(兴庆)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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