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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明确2024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4-09-26    浏览:

根据《关于明确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301号),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73540元22795元/月,下限标准为54708元4559元/月现重新核定本年度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下同)个人缴费标准,并2024年10月工资补扣1-9月差额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4年度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且9月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职工。

二、缴费基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纳入社保基数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学校于2024年1月对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预调整:缴费工资低于4217.17元的,暂按4217.17元缴费,高于21086元的,暂按21086元缴费。现根据陕西省2024年7月23日发布的上下限标准重新核定我校参保职工缴费基数:

1.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4559元的,以4559元作为缴费基数;

2.高于22795元的,以22795元作为缴费基数(在21086元至22795元之间的,以实际缴费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在4559元至22795元之间的,缴费基数不变。

三、其他说明

工资信息可“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学校主“财务服务平台”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社保中心。

电话:029-88960025/029-82666155

邮箱:si6155@xjtu.edu.cn

微信公众号:交大社保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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