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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调整教职工2022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3-01-30    浏览:

全校教职工: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2022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2〕27号)及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保业务办理要求,学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完成了全校医疗保险参保教职工2022年的缴费基数年审。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2年由原省医保划转至市医保管理的教职工及2022年后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的教职工。

二、缴费基数的确定

在职人员:

我校在职人员的医保缴费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院中小幼、地差、保留津贴、教护龄贴以及相应的津贴。缴费工资低于4618元的,按4618元缴费,高于23089元的,按23089元缴费,在4618元至23089元之间的,以实际缴费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

1.截至2022年12月,已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按照每月5号省养老统筹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中人”不含职业年金)申报基数;

2. 2022年之前退休,尚未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暂时沿用原省医保标准申报基数;2022年度到龄退休,但尚未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暂时沿用在职基数。以上人员养老金纳入统筹发放后,社保中心会为其重新申报2022年医保基数。

三、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根据市医保要求,医疗(生育)保险从2022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我校已根据新基数重新核算了在职教职工个人的医保扣费,计划自2023年2月起在工资中按新标准扣费,并在2月工资中补扣2022年1-12月及2023年1月的扣费差额,当月工资不够扣的,顺延至下月补扣。(温馨提示:以后每年医保年审完成之前,均暂按上一年标准扣缴,年底医保年审完成后重新核算)。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社保中心。

电话:029-82666155

邮箱:si6155@xjtu.edu.cn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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