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陕办字〔2019〕80号)精神,为解决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社会保险欠缴、断缴的问题,学校社保中心于7月3日向全校各单位发布通知,并要求相关人员于7月11日前提出补缴申请。目前,我校已完成上报在编退役士兵的社保补缴申请材料。
为充分保障相关人员权益,请因故未及时上报、遗漏或已离校人员,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所需材料,于2019年8月24日前提出补缴申请。按上级规定,逾期无法补办。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直接安置来校工作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已退休人员与开除、自动离职人员。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理论上待安置期在一年内的不存在补缴问题,视同缴费。
三、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24日。
四、申请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按材料清单备齐所需材料;
2.至我校社保中心或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按手印,校社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加盖校章;
3.提交申请材料至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的市级或区县(相关开发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五、所需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安置介绍信(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困难人员需要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六、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
七、学校社保中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兴庆校区东9舍一楼(南洋书院楼下)
联系电话:029-82666155
西安交通大学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