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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推荐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的通知

时间:2006-05-19    浏览: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教人厅函[2006]12号文件《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1、 从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并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2、 选拔工作要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严格按照教人厅函[2006]12号文件精神推选。

二、推选办法与名额分配:

1、教育部向我校下达11名人选,各学院可向学校推荐1-2名候选人。

2、曾入选 “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不受上述名额限制,由人事处直接通知本人申报。

3、 人事处将组织校级专家评审,并将候选人名单在网上公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各学院将候选人的一份《专家情况登记表》于5月29日前交至人事处(高层办,中三楼1349)。并将电子版发至pdx@mail.xjtu.edu.cn邮箱。

2、 《专家情况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页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许持真,电话:82663561

人事处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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