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校在2004年 “人才强校” 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名校名师提升计划”,旨在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一批已经具有相当研究基础的优秀中青年学者,采取由我校全额资助、利用国家公派计划支持或国外基金资助等方式,赴发达国家的著名高校(名校),在本学科国际著名学者(名师)的带领下,开展学术前沿的研修活动,以期为我校逐步造就一批活跃于国际学术领域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引领本校相关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本年度启动“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名校名师提升计划”。现将“计划”实施和首批候选人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候选人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诚信正派、勤奋踏实、身心健康,学成后愿在我校长期工作。
2.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教授职务(或在国外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
3.学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或已取得较突出的学术成就且学术上具有明显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
4.有明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和工作目标。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流利地与外国学者进行交流和沟通。
6.优先推荐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候选人;优先推荐创新型研究团队的带头人及骨干成员。
二、 对海外接收单位与合作者的要求
海外接收单位和合作者必须是国际名校和著名学者,所在学科须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三、 派出期间的待遇
1.派出人员的往返旅费由学校承担;在外学习的生活费用实行包干制,按在外实际工作时间,每月以2000美元计(依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略有浮动)。鼓励入选者利用国内外有关出国选派项目资金,学校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2.学校保留校内入选者已有的基本工资和校内福利待遇。
3.校外入选者须在出国前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出国期间由我校发给国家基本工资和校内福利待遇。
四、 选派名额和研修方式
1.各学院推荐候选人。
2.学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选派5名左右人选。
3.入选者可采取连续在国外学习12~18个月,或每年学习3~6个月,连续派出三年两种方式出国研修,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五、 选派程序和遴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06年5月15日前):符合选派条件者向所在系(所)提出申请,填写《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名校名师提升计划”申报表》,提出拟前往学校和拟合作教授名单、研修计划、预期目标和回国后的工作思路等,并提交反映本人近十年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的材料。另附材料说明拟前往学校相应学科在国际上所处的地位,以及拟合作学者的基本情况和学术水平。
2.基层推荐(2006年5月31日前):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及其材料进行充分评议(必要时可请申请人当面答辩),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学院负责人同意,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
3.公开答辩(2006年6月15日前):由学校聘请专家组织答辩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定初选人员。
4.学校审定(2006年6月30日前):初选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同意后,列入派出计划。
5.联系接收:列入派出计划的人员,须在一年之内,通过自己联系或学校推荐的方式,与拟前往的国外著名高校和合作学者联系妥当,尽早出国学习。一年内如不能落实计划,派出名额自行取消。
6.签定合同:派出人员须在临行前与学校、学院签定三方协议,按学校规定办理派出手续。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高层办) 谢保军
电 话:029-82663561 82667664
E_mail:bjxie@mail.xjtu.edu.cn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名校名师提升计划”申报表》
(请从人事处资料下载栏下载)
人 事 处
高 层 办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