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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申报200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06-04-20    浏览:

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外专局通知及人事部关于《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继续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工作,现将申报资助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重点

项目申报要与科技创新、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申报的重点是: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以及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科学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 申报人员条件

1、 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2、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以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4、 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5、 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三、 申报要求

此项目为限额申请,申请项目的老师请于4月29日前持单位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到人事处226室报名,学校将择优推荐。被推荐老师请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www.chinatalents.gov.cn)下载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并于2006年5月16日前将材料(同时报电子版)报送人事处,由学校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外专局。

人事处

200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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