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人[2006] 58号
关于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条例(草案)》及国家人事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现将我校2006年教师及其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必要条件
应聘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团结协作,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①、违反国家政策、法令,严重或多次违反学校和单位规定、制度或劳动纪律者;
②、严重失职,给国家和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③、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拒绝承担本职工作者;
④、伪造学历证明, 谎报、剽窃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⑤、受纪律处分尚未撤消者;
⑥、长期在编不在岗或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者。
(二)任职年限与学位学历要求
1、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讲师职务:
①、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来校报到的下个月可申报讲师职务;
②、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教职务到2006年9月30日满2年,或获得学士学位并进修过研究生主干课程,担任助教职务到2006年9月30日满4年的教师,符合《西安交通大学评聘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中讲师的任职条件,且取得《青年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者,可申报讲师职务。
(2)、助理研究员职务(教师中的科学研究编制人员):
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来校报到的下个月可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
②、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研究实习员到2006年9月30日满2年,或获得学士学位并进修过研究生主干课程,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到2006年9月30日满4年的人员,完成规定的本岗位工作任务,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
2、卫生及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来校报到的下个月可申报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后,至2006年9月30日初级职务任职满2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至2006年9月30日工作满5年且任初级职务满4年;
(4)大专毕业后,至2006年9月30日工作满7年且任初级职务满5年;
(5)1990年12月底以前中专毕业并参加工作者;
(6)1990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底以前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大专学历或2003年12月底以前取得国家正式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7)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未参加过技工等级考试的人员,符合上述(1)、(2)、(3)、(4)相关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之一者。
卫生系列中级职务的学历与任职年限要求,按陕卫职称发[2003]43号《关于200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初级职务任职条件
①、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来校报到的下一个月可申报本系列初级职务;
②、大学本科毕业来校工作满一年,或三年制大专毕业来校工作满两年、两年制大专毕业来校工作满三年、中专毕业来校工作满五年的人员,完成规定的本岗位工作任务,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申报本系列初级职务。
③、大专毕业来校工作满一年的,可申报技术员或相当于技术员职务。
(三)应聘者除须满足上述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聘任条件。
(四)外语水平要求
1、按照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 应聘中级职务岗位的人员, 必须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符合《2005年职务聘任外语免试条件》者可免去外语要求;
二、聘任办法
1、各类中、初级职务的聘任工作,由各单位的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单位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指定专人进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绩审核工作并签字确认,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地完成本次职务聘任工作。职务聘任的工作程序、答辩评议规则见《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程序》、《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答辩评议规则》,各基层单位可以根据本系列实际情况提出细化条件和具体实施步骤。
2、卫生及其它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的结构比例,按照硕士学位及以上可按符合条件人员数聘任;本科及以下学历可按符合条件人员数的70%聘任。
3、对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位而未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请按上述条件申报。
4、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聘任结果以及《校内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专业技术初级职务审定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在人事处领取)报人事处聘任管理办公室。
人事处
200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