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各学院:
陕西省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决定由省人事厅、省保健局为各位专家办理特约医疗证,以方便您在省内各医院就诊。需办证者请持本人特贴证书复印件两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于9月20日前到所在学院报名。
请各学院尽快到人事处人才办领取相关文件。
人事处 人才办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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