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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对第三、第四批“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06-08-28    浏览:

各有关学院:

第三批“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聘期考核、第四批“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年度考核初定于2006年9月20、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聘任协议书》中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并结合《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精神,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开展工作情况:主要考察新获科研项目情况,以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和纵向课题为主;指导研究生情况,重点考察培养的研究生声誉和质量;承担核心课程情况。

2、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主要考察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是否显著。

3、成果情况:主要考察高水平论文(著)、获奖、专利情况。

4、团队建设情况:重点考察是否融入创新团队或形成自己的学术梯队,包括在人才引进、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二、考核方式

1、本人自评:特聘教授本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工作考核表》(请从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对考核期限内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注:第三批特聘教授的考核期限为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第四批腾飞特聘教授的考核期限为上岗之日至2006年8月。)

2、学院审核:学院对受聘者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议,填写评议意见。

3、专家评议:学校聘请成立考核评议专家小组,在听取本人汇报、到实验室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按照考核评价指标进行等次评定。

4、学校审查:专家组的评议结果报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分“特优、优秀、良好、一般、差”五个等次。

第三批“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

1、特优及优秀:①按照8万元/年的标准,补发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的特聘教授津贴。②由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续聘(一般1~2年)建议,报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③未续聘者,骨干岗位津贴由学院重新定岗定级,报学校审批。

2、良好:①按照6万元/年的标准,补发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的特聘教授津贴。②不再续聘。③骨干岗位津贴由学院重新定岗定级,报学校审批

3、一般及差:①不再续聘。②骨干岗位津贴由学院重新定岗定级

第四批“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

1、特优、优秀及良好:①第一层次特聘教授按照8万元/年的标准,补发第一年度的特聘教授津贴;②第二层次特聘教授按照6万元/年的标准,补发第一年度的特聘教授津贴;③兑现第二年度的科研配套费。

2、一般:由本人提出配套经费使用报告,学校组织专家重新论证是否继续给予支持。

3、差:终止聘任合同,不再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和配套经费支持。

四、具体安排

1、腾飞特聘教授工作汇报和接受专家提问每人25分钟,其中汇报15分钟(用PPT),专家提问10分钟。时间初定于2006年9月20、21日,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每个实验室20分钟。

请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此次考核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工作考核表15份,附件只需一份)及PPT文件于2006年9月15日前交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主楼1512,联系人高宏,电话82663561)。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

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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