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人[2006]42号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2005—2006学年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考核工作定于2006年7月17日、18日两天进行,请各单位依据《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西交人[2001]116号)、《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考核办法》(西交人[2001]123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学年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考核本学年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劳动纪律等方面的主要表现,重点考核本学年履行职务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对本学年新补充的人员,按照签订的聘任合同,重点进行试用期满的考核。
二、考核程序: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按类分别填写考核表,系(所)负责人审查后签字,学院(部)评议并明确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通知被考核人并记入考核表,作为校内聘任、奖惩以及工资晋升的依据。对本学年新补充的人员,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聘任合同的规定应予以辞聘。
四、管理重心下移试点的学院,根据学校批准的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实施考核。
各单位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完成本学年的考核工作,并注意掌握考核结果等次的比例,优秀人员一般不能超过本单位同岗位人员的15%。考核结果统计表请于2006年8月底前报人事处。
附件:(见“资料下载”)
1、教师学年考核表
2、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学年考核表
3、学年考核结果统计表
西安交通大学
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