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师外语水平,增强国际交流的能力,学校决定举办第二期教师英语口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星期六、日上午8:30-11:30,每周6课时。
培训地点:东校区(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二、授课老师
外教(具体人待定)
二、培训对象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讲师以上职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到所在院(部)报名,经各单位推荐后报人事处合同与培养办公室。
2.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与统计,根据报名情况选拔第二期学员,每班(分A、B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并发放听课证和课表。
四、考核与管理
自愿报名后,选拔上的学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培训,接受管理和考勤,考勤情况将记录在案。对教学有意见,应及时向培训管理部门反映。
五、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2006年7月13日前将报名表报人事处合同与培养办公室。
附件:教师英语口语培训班报名表(见人事处资料下载)
人事处
二OO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