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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07年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申请通知

时间:2006-12-27    浏览:

2007年中德DAAD项目将于2007年2月25日至3月20日其间申报(受理机构为陕西省教育厅),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请,按留学基金委通知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于3月10日前向人事处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院(处)填写,另一份空白),由学校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

咨询电话:82268367

人事处

2006.12.27

现转发基金委遴选通知

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中德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赴德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

本项目分年度奖学金和三明治奖学金项目两种,每年选派不超过 40人。

年度奖学金获得者(即博士研究生)将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时间暂定24个月。若在24个月内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续签协议后,可攻读博士学位,博士文凭由德方颁发,总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凡未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者,应按期回国服务。

三明治奖学金获得者(即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德进行博士阶段的学习,留学时间为7-24个月,在国内进行博士论文答辩,博士文凭由国内就读院校颁发。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从事理论研究的所有专业,艺术表演等非理论研究专业除外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7-24个月

(三)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40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DAAD提供。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请查阅以下网址。

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7/xbjz.htm

(二)申请年度奖学金项目者年龄应在31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申请三明治奖学金项目者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三)非德语专业或非德语作为面试语言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雅思成绩需达到5.5以上(含5.5)。面试用英语或德语进行,通过面试后需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为期半年(理工专业)或一年(社科专业)的脱产德语培训。德语专业毕业者免培。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报名。

(二)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以下网址)

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7/sqcl.htm

2.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用英语或德语填写,一式三份)

(1) DAAD申请表(请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daad.de/de/download/forschungsstipendium_en-200(4).pdf

(2) 个人信息表(请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address_sheet_200(5).doc

(3)个人简历

(4)个人出版物清单

(5)雅思成绩单复印件(德语专业毕业者无须提供,使用德语做面试语言者,需提交相关德语证明,如:DSH、DAF4分或4分以上成绩单复印件)

(6) 内容翔实的研修计划

(7) 两位教授的推荐信(请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recommendation_200(5).pdf

(8) 德国大学教授(具备招收博士资格)出具的邀请函或德国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请查阅下网址)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invitation_letter.pdf)

(9)以下证书的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注册证明(申请三明治奖学金生者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每份复印件后均需附上英文或德文的翻译件,并加盖就读学校的公章。亦可将以上材料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申请人提交翻译后的公证件。若材料遗失,须出具现所在单位的有效证明。

(10)单位推荐信(请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letter%20of%20confirmation.pdf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三)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自2007年1月5日起提供咨询。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以下网址:

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7/sljgtxl.htm

(四)受理时间

申请人应于2007年2月25日至3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受理机构

六、评审、录取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联合面试,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申请人需提前进行对外联系,在申请时须提交德方教授的邀请信复印件。被录取人员需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组织的为期半年(理工专业)或一年(社科专业)的德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予派出。德语专业毕业者免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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