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高校英语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进修项目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本项目将选派我国有关高等院校35名英语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参加英语教学法课程的进修以提高教师的英语教学水平。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在新期间的学费由南洋理工大学负担,在新期间的生活费由中、新双方共同负担,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7月派出,留学期限为10个月。
二、培训结束后将从中择优选拔5名学员继续在新攻读硕士学位12个月。
三、候选人应为高等院校在职青年英语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大学英语本科文凭(或同等学历)及从事英语教学工作经历,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英语会话和写作能力,有雅思成绩者优先。
四、候选人将于2007年3月3日至10日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共同组织的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有关考试具体事宜将于2007年元月另行通知。
五、我校推荐的候选人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请填写)
2.本科/硕士毕业证、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中英文对照、均须加盖毕业学校公盖)
3.填写完整的英文申请表(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442见附件一)
4、提交南洋理工大学《申请指南》规定的完整的申请材料(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442见附件二);
5、申请人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我校被推荐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后提交两份《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空白,另一份由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151.90.28/
六、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被推荐人应交纳报名评审费五百元人民币。请汇至如下地址,并将交费凭据复印件交人事处统一寄送留学基金委: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南洋理工大学英语教师进修项目”及候选人姓名
七、本项目实行差额录取,候选人经录取后,须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八、本项目申请人员不得同时申请留学基金委其他公派出国奖学金项目,经留学基金委录取后不得无故放弃录取资格。
八、教师申请者请在人事处主页的“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出国报名表》于11月27日前报人事处,经学校选拔推荐3名侯选人按以上要求于2007年元月5日前将准备材料交人事处。
咨询电话:82668367
人事处
200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