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人〔2008〕40号
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以外其它系列专业技术
高级职务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
为了做好队伍建设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岗位招聘计划,并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和相关程序,认真做好招聘工作。本次的学校答辩评议工作拟于2008年6月份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规定日期前将推荐人选及其有关材料报人事处。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基本条件
(一)师德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团结协作,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二)年龄条件:校外应聘正高职务者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聘副高职务者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学历和资历条件:
1、正高级职务:
校外应聘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校内应聘者须具有大学学历,其中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须具有硕士学位,且到招聘信息公布的前一个月底副高职务任职满5年。
2、副高级职务:
(1)校外应聘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和相关专业学科的工作经历。
(2)校内应聘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获博士学位后,至招聘信息公布的前一个月底,任中级职务满两年;
B 取得大学及以上学历后,至招聘信息公布的前一个月底,任中级职务满5年;
C 取得大专学历后,至招聘信息公布的前一个月底,任中级职务(不含主治医师)满8年。
其中,应聘副主任医师须满足上述条件A或B。
(四)外语条件:通过国家职称外语考试或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学校无评审权的系列,外语要求按照国家及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近五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高一级职务:
①违反国家政策、法令, 严重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②伪造学历证明, 谎报、剽窃成果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③工作严重失职, 有严重责任事故或屡出一般事故;
④在职务聘任工作中有不正当行为或干扰聘任工作;
⑤受纪律处分尚未撤销;
⑥在编不在岗,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职工作任务,或考核不合格。
第二条 业务条件
应聘者除需满足上述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业绩条件。
第三条 聘任程序
(一)本人应聘与资格审查
1.应聘者根据岗位招聘信息,向基层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提出应聘申请,并如实填写《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2.单位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任职年限、学位要求、外语成绩等条件;
3.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由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汇总后,报人事处聘任办公室进行复审;
4.复审后具备应聘资格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向本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①历年《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工作考核表》;
②《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主要业绩审核表》;
③《西安交通大学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④体现个人工作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如:编写的实验仪器操作手册、实验课教材、科研成果等,但须提供本人参与实质性工作的相关证明),一般不超过三项(正高6份、副高4份)。海外应聘者须有2份国外专家推荐信。
(二)业绩审核
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指定独立专家或成立业绩审核小组,对应聘者所填写的业绩审核表中的内容进行核实签名,经聘任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查签名后,归入应聘者的应聘材料。对海外应聘者,聘任工作小组须指定独立专家通过网上调查、咨询推荐人意见等方式核实其履历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应聘者填报内容不实,应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通讯评议
1.应聘者的通讯评议材料由人事处统一送审。
2.通讯评议实行“双盲式”评审,即被评人的姓名与评审专家姓名相互之间严格保密,专家评语不与被评人见面(请各单位协助涂掉评议材料中代表作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但应聘者可提出本行业需要回避的校内外专家名单(不超过3名)。
3.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按“完全达到”(分值为“3”分)、“基本达到”(分值为“2”分)、“略有欠缺”(分值为“1”分)、“差距较大”(分值为“0”分)四档,计算出平均得分值,凡平均得分在2分以下者,为同行专家评议不通过,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议。
4.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应聘者的代表作和评审费(预交1000元,根据评审人所在高校的实际收费情况多退少补)统一送交人事处聘任管理办公室。
(四)群众评议
1、材料公示。各单位在专家组评议前三天应将所有应聘者的“申报表”以及成果等材料在本单位内公开展示,请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凡对应聘者被公示材料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本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或人事处聘任办公室反映,由聘任工作小组进行核实。
2.学术讲座。应聘者应在专家评议组评审前在本单位举行一次学术讲座,时间不少于40分钟。学术讲座主要介绍应聘者在所从事工作领域的创新性研究。以实验教学为主的应聘者应着重介绍本人在实验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创新性工作;以设备开发维护为主的应聘者应着重介绍本人在实验方法设计、实验平台的开发和利用、实验仪器设备管理维护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应聘者的学术讲座由各单位指定负责人主持,由本单位领导、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学生等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0人参加,专家评议组负责人根据参加人的评议意见写出综合评议意见。评议意见由单位聘任工作小组保存并向专家评议组展示,供评委评议时参考。
(五)院级评议推荐
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应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议,专家评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9人。正高职务评议组成员应由基层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领导组成;副高职务评议组除基层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领导外,可以适当增加具有副高职务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各单位召开专家评议组会议时,应聘者应到会汇报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和主要业绩,以及上岗后的工作设想,并回答专家评议组成员提出的问题。专家评议组对应聘者应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主要考察其是否具有上岗后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者应提前提交一套本人情况简介,经聘任工作小组审查无误后,在评议会上统一发给专家。在应聘者述职时,允许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旁听。
专家评议组成员须对每位应聘者的“申报表”与应聘材料、评审推荐意见等进行认真审阅并进行评议,然后独立投票表述个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分为“优先推荐(3分)” 、 “推荐(2分)”、“一般推荐(1分)”、“不予推荐(0分)”四档),最后由专家评议组组长和部分专家评议组成员统计汇总后签名上报聘任工作小组。
聘任工作小组参考系(所、科室)主任推荐意见和专家考察评议意见提出拟聘人选名单,凡投票平均得分在2分以下者,不能被推荐为聘任候选人。拟聘人选名单在单位内公示后,各单位按照岗位招聘数等额向人事处聘任办公室报送拟聘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六)校级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
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推荐的拟聘高级职务人选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议。实验技术高级职务应聘者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校级答辩评议。
(七)公示
经校级专家评议组推荐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听取意见。一周内,若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及时向校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对无异议或经查证排除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审议。
(八)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聘任
1.对校级专家评议组推荐的人选,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出席会议委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数者,方为通过。
2.在各级聘任组织的聘任中被否决的评议对象原则上不再复议。若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由各单位上报人事处。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卫生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由医学中心牵头组织实施、中小学系列由社会教育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出版编辑、图书资料等系列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2.应聘者选定相关岗位报名应聘后,在聘任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应聘岗位。
3.属管理重心下移学院的应聘者还须符合应聘学院所规定的各类岗位应聘条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人事处领取,《西安交通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在人事处网站的“资料下载”中下载。
人 事 处
2008年5月
具体岗位数、岗位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见附件
附件:《2008年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务岗位招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