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国家博士后基金会的通知要求:超期在站人员须尽快办理出站手续,逾期不出将按自动退站处理。人事处对我校在站人员情况进行清理,发现部分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已超过国家规定时限(3年)。请各流动站及博士后合作导师督促超期人员尽快办理出站手续,凡在2008年12月15日止仍不办理出站手续者学校将作自动退站处理。
人事处
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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