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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08年度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及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8-09-05    浏览: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及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开始2008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及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及考试科目: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

2.培训及考试人员范围:

凡1993年12月底之前进入高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培训与考试。 1994年1月1日后进入高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专业人员、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和获得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的培训与考试;1994年1月1日后来校的其他尚未参加岗前培训及考试的教师,应按规定参加上述四门课程的培训与考试。

另外,凡2007年已参加过一次考试未通过的,本次应参加未通过科目的补考;凡2006年底前参加考试未通过人员、经2007年补考仍未通过或未参加2007年补考的,这次应参加全部课程的考试。

今后,凡经连续两次考试未通过或第二次未参加补考的人员,均应参加全部课程的考试。

3.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第2—4周(9月10日—9月24日)

9月10日 晚上、9月11日 下午、 晚上, 《心理学》,钞秋玲主讲

9月16日晚上 ; 9月17日 晚上 ; 9月18日下午,《教育学》,刘朔主讲

9月22日下午 ; 9月23日 、9月24日下午,《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司国安主讲

注:上课时间 下午: 14:30-18:30 晚上: 19:20-22:20

(2) 地点:行政主楼B—104室

4.考核验收

省教育厅对培训工作统一检查验收,验收方式为集中开卷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考试、阅卷,本次的考试成绩将由卷面成绩(单科满分90分)和培训考核成绩(单科满分10分,根据本人参加该科上课的次数而定)两部分组成。考试合格人员发给《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5. 教材征订

2008年培训将使用陕西省教育厅以2008年7月修订内容为准的规定教材《教育学》、《心理学》、《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要求初考者须购买所考科目教材,每本教材10元。教材“征订表”见附表1。

6. 考试报名

请各院(部)于9月8日前将参加岗前培训及考试教师花名册(附件2,见人事处资料下载,要求计算机打印)和书费(每本书10元)、考试费(每门课25元)、每人1张1寸照片一并报人事处合同与培养办公室。

联系电话:82668367 联系人:杨希存

电子邮箱:yangxicun@mail.xjtu.edu.cn

人事处

2008年9月2日

附件(见“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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