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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成立院、系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的通知

时间:2011-03-25    浏览:

各学院、系:

2010年12月3日学校下发了西交人〔2010〕92号文件《西安交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实施办法》,其第十二条要求各学院及系应成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西交党发〔2011〕3号文件所规定的“2011年学校工作要点”和西交人〔2011〕18号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现要求各学院及系落实成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并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学院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组织框架、人员名单上报人力资源部。

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成员应是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教学效果和科研业绩良好,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各级小组组长由院、系领导担任。

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的基本工作任务是:全面负责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各相关单位,检查培养工作实施情况。

联系人:叶宁 杨希存

联系电话:82668367

人力资源部教师培训中心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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