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于2012—2013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在派遣中国学者赴美研修的同时,每年也接收美国学者来华任教。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研究生的派出规模为不超过60人/年,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
二、本次遴选类别为研究学者,具体要求为:
1.类别条件:
研究学者(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VRS):申请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1年9月10日后、1976年9月10日前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应是各项目院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或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③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④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
三、遴选要求
1、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附件。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2、请各学院应本着“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原则,根据本学院师资培训计划,认真做好侯选人的推荐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3、项目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国家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办法。申请者请在2011年6月30日前将《出国报名表》(人力资源部合同培养办网页“资料下载”下载)(附英语水平证明)交人力资源部参加学校初选。获学校推荐的申请人应于8月28日前按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四、获学校推荐的人选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2012-2013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申请表(网上申请表Page 1-4)
2.研究计划(Research) (网上申请表Page 6 )
3.个人简历(Curriculum Vitae) (网上申请表Page 7 )
4.参考书目(Bibliography) (网上申请表Page 9 )
5.三封推荐报告(Reference Reports) (填写推荐人信息及电子邮箱后系统将会向推荐人邮箱发送推荐账号及密码,推荐人必须使用该账号密码登陆网站填写推荐报告,完成后请推荐人提交、打印并签字后再装订进申请材料中)
6.美国大学邀请信(Invitation letter)(有则提供,非必须)
五、准备材料的有关说明
1、请申请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人员登录国家留学网(网址:
https://www.csc.edu.cn)进行相关操作。网页信息包括: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网上申请指南及网上申请地址。请申请人员登陆网站后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指南后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完申请表格后,请申请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人须按照上述相应提交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请材料。请使用订书器在每套申请材料的左上角装订。请勿使用回形针装订或擅自增加封皮。
3、申请人须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复印件九套,原件由本人留存。
4、注意事项:
①未按要求准备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2668367
人力资源部
20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