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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遴选2012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1-11-29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2012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开始遴选,请有兴趣的教师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www.csc.edu.cn)有关信息,符合报名条件意欲申请者请在人力资源部合同培养办网页下载填写《出国报名表》并于12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培养办。

咨询电话:

82268367

人力资源部

2011.11.29

关于遴选2012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

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函

留金秘欧[2011]62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以下简称FFCSA)达成的协议,共同资助双方优秀青年学者到对方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以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教育、科技的合作与交流。FFCSA与中科院、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联系紧密,并定期组织科学研讨会及其他学术活动。项目参与人员归国后大多在原单位承担起科研重任,并与法方实验室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与此同时,FFCSA每年设立吉尔卡恩奖,以奖励取得优异科研成绩的项目参与人员。

2012年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该项目留学人员赴法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与资助方式

2012年,该项目将提供至多30个奖学金名额,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

留学人员在外生活费为每月25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及法中科学与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留学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在法国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将由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负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工作人员。

2、申请人应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以及《201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且申请时距已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超过6年;

4、具有较高英语/法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法语进行科研。

三、遴选工作要求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单位推荐时,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候选人的质量。

2、本项目专业领域主要有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2012年课题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首页“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栏目查询项目简章www.csc.edu.cn)。

3、请贵单位推荐2-4名申请人,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统一将完整的申请材料寄达/送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同时,请各申请人先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将向外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ffcsa@academie-sciences.fr、chunc@csc.edu.cn和 ygqian@cashq.ac.cn 。

4、各单位应确保被推荐的人选未同时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

2 、《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3、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5、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外方申请表、专家推荐信、研修计划等。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奖学金评审录取程序:

2012年1月,FFCSA与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将会在华面试初审通过人员。2012年3月,通过面试人员将参加在北京语言大学进行的500学时(约4个月)脱产法语培训。

六、按照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被录取人员留学结束后须严格遵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七、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曹 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邮编:100044

电话:010-6609 3931

传真:010-6609 3929

Email: chunc@csc.edu.cn

网址:www.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秘 书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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