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教师岗前培训验收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1〕29号)精神,现就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12月3日(星期六)全天考试
《教育政策法规》 08:00 - 09:40
《教师职业道德》 10:20 - 12:00
《高等教育学》 14:00 - 15:40
《教育心理学》 16:20 - 18:00
二、考试地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三、有关要求
1.11月30日后各学院与人力资源部培养办联系领取准考试。
2.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会同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组织管理及考务工作。凡不具备考试条件者(含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为开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本次考试成绩由卷面成绩(占70%)和培训考核成绩(占30%)组成,卷面成绩与培训考核成绩应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
4.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及培训指导用书原本。
培养办联系电话:82668367 杨老师
人力资源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