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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选拨工作启动

时间:2013-11-19    浏览: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等报送人力资源部培养办。

咨询电话:82668367

联 系 人: 刘老师

2014-2015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选拨工作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关于中国-加拿大学者交换项目的谅解备忘录》,2014-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留学人员赴加拿大有关高校作为访问学者开展学习和研究。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专业:申请人从事有关加拿大的研究,侧重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4-12个月

(二)选派规模: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二、资助内容

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均由加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留学语言为英/法语。英/法语水平和能力应得中方推荐教授的认可。语言水平须满足以下任一项:

1.英语水平应达到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

2.英/法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

3.加方接受导师出具的申请人语言水平可满足在加研修需要的书面证明(英文,电子邮件亦可)。

(三)对于来自中国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或研究人员:

1.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那些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的申请人。

4.优先考虑那些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方式,亦可通过其它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对于来自政府、媒体和文化组织的专业人员:

1.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承担管理、政策发展或决策等相关责任,并且在本单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在工作中富有创造性、革新性和开拓精神,表现出卓越的领导才能。

3.优先考虑以下领域的专业候选人:

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

经济学/金融/银行

环境保护

法律

教育

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

优先考虑致力于向中国大众宣传和推广其学术研究,从而促进中国对加拿大了解的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需在2014年1月1日-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1.《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要求的相关材料;

2.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见附件)

“申报材料”由四部分组成

(1)个人相关信息

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第一页;教育经历(单独一页);工作经历(单独一页);获奖情况(单独一页)

第一页按要求填写,其它均须使用英文。

(2)英/法文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须包含以下内容:

在加拿大拟开展研究的具体说明,须附不少于500字的中文说明;

计划留学加拿大的具体机构及院系名称并具体说明选择该机构的原因;

具体说明本人已和哪些加拿大机构及学者有着怎样的联系与合作;

结合赴加研究的计划具体说明须在加留学时间;

具体说明赴加的时间;

详细说明本项目对本人职业上的发展有何裨益及回国后如何把在加留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应用在职业发展上。

(3)签字表,即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第三页。

(4)其他材料(含原件一份)

中、加专家各一封推荐信(英文);

语言水平证明;

加方机构正式邀请信。

申报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后随书面申请材料同时提交受理机构。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并确定项目候选人名单。

六、派出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14年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加方通知为准。

请至迟于2014年1月31日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及在职证明)、书面申请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刘佳睿

联系电话:010-66093952 传真:010-66093945

电子信箱:jrliu@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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