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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6-19    浏览:

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5年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 30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青年骨干教师(含新讲师);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9月10以后出生),并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基本申请条件。

2、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或课题研究工作一致)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水平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4、申请人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二、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组织专家评审选拔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复审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

1.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2. 结合各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3. 各学院应对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根据要求评审、学校复审并公示后方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三、申报程序及工作安排

1、学院报计划:2015年6月25日之前,各学院有计划地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将有主管领导签字的便函(内容包含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顺序)及拟推荐人《出国报名表》(人力资源部资料下载)报人力资源部。

2、6月26日-7月6日人力资源部审查拟推荐人资格、组织召开项目说明会。

3、7月7日-8月31日)材料准备:①拟申报教师积极联系外方导师,获取邀请函、外方导师简历;②认真制定研修计划;③整理科研成果清单、依托课题立项书等,并联系有关单位审核盖章;④按照材料顺序及要求整理其他材料。各有关学院对拟推荐人员的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

4、 9月1日-9月3日个人网报:资格审查通过的推荐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 apply.csc.edu.cn),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将签过字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送所在学院审核。

5、9月4日-9月5日学院评审报送材料:①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属实;②组织三个以上的专家评审,并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③在申请人网上自动生成的空白单位推荐意见上签署推荐意见;④填写本单位《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每人限填一项)。9月5日下午6点之前将学院正式推荐函、申报者申请表(含单位推荐意见)及附件、《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培养办。(单位推荐意见和依托课题统计表电子版发送rcpyb@mail.xjtu.edu.cn)

6、学校受理审核、组织专家复审、公示、网上受理并上传附件并推荐上报等。

四、几点说明

1、网报开始时间由原来的9月20日变更为9月1日,请各学院做好宣传。

2、录取资格有效期由原来的2016年9月30日前派出变更为2016年3月20日前派出。录取后原则上不能调整留学院校、不允许延期。请申请人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留学院校,合理安排派出时间,注意时间节点。

3、该项目重点审查申请人研修计划。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不超过3000字。

4、附属医院的项目配套费由所在医院负担。

咨询电话:82668367 刘老师

详情可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2014年留学项目专栏-5.国内合作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附件: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

人力资源部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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