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直属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2006年西安交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要求,我校开始2006年度校内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作出成绩。即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过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在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获得成果奖。
2、 一般各专业一外是小语种的(德、日、俄、法等),2006年不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3、 必须经所在部门同意。
二、 学习形式
采取不脱产形式学习,学习期间不减免工作任务。
三、 学习费用
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我校研究生院录取的我校教职工,有关费用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 有关要求
学习结束后,应服从学校安排,取得学位者须在本校服务三年后,方才允许向外流动。
凡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请在3月24日前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一份,由所在部门统一收齐报人事处合同与培养办,人事处审查后把合格人员名单直接送研究生院。报名等其他事宜请按研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见人事处人事科资料下载)
人事处
二OO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