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人司【2006】2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拔对象及条件:见教人司【2006】2号文件。
2、选拔数量:各学院根据教人司【2006】2号文件中的“选拔对象及条件”要求,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机械、电气、电信、能动、医学院、一附院、二附院各报1-2名人选,管理、经金、航天、材料、生命、人文、公管、人居、理学院、口腔医院各报1名人选。
3、报送材料:请候选人于2006年1月16日前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从人事处网页的“资料下载”处下载)、证书、奖状、书籍(封面、目录)、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等附件材料的复印件1份报送人事处高层办(中3楼1349室,联系电话:82663561,联系人:许持真)。
4、 评选程序:由人事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院候选人进行评选,学校将向教育部人事司上报5名有效候选人。
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06年1月11日